包括为增进全民的国防思想、国防知识、国防技能和身体素质,以及有利于形成和增强国防观念、国防能力的各种类型的社会活动。
国防教育是对全体公民进行的一项基本教育,涉及到各个方面,内容丰富,范围广泛。国防建设的整体性决定国防教育内容,现代国防不仅仅是指军队建设和武器装备及战场和战略要地的建设,而且同国家的经济实力、政治状况、民族心理、文化水平和人口素质等因素息息相关。
国防教育是国家为防备和抵抗侵略,制止武装颠覆,保卫国家的主权、统一和领土完整,对全体公民进行具有特定目的和内容的普及性教育活动。国防教育是国防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,且在小学、中学、大学附上国防教育。
1.国防教育是建设和巩固国防的基础,具有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作用。
2.国防教育是关系到国家生死存亡的社会工程,国防教育的根本目的在于增强全民的国防意识和国防精神。
3.国防教育是国防建设的重要措施,是增强民族凝聚力的重要途径。
国防建设指为国家安全利益需要,提高国防能力而进行的各方面的建设。包括精神和物质两个方面建设,是维护国家安全利益的需要,建立和发展国防力量的措施和行为,是国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国防建设的内容主要包括:武装力量建设:战场建设,人力物力的多种动员准备:边防、海防,空防和人防建设,战略物资的储备,国防工业建设和国防科学技术研究:对人民群众和学生进行国防教育和军事训练,发展国防体育事业,建立,建全国防法规体系:军事理论研究,发展军事科学,制定并完善符合实际的战略战术原则:后备力量的建设,以及与国防相关的铁路、公路、水运、民航、邮电、能源、水利、造林、气象、卫生、航天等方面的建设。重点是武装力量建设。
1,强大的国防,是国家、民族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条件;
2,正确处理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是建设强大国防的重要前提;
3,科学技术是建设强大国防的根本动力;
4,人民群众是建设强大国防的力量源泉;
5,坚持党的领导和建立一支忠于党、忠于人民的现代化革命军队是建设强大国防的根本保证。
2011年7月29日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、中央军委下发了《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》,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全面落实国防教育法,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,增强全民国防观念,促进建设和巩固国防。 《意见》指出,国防教育是建设和巩固国防的基础,是增强民族凝聚力、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途径。
《意见》明确,新形势下国防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,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着眼维护国家主权、安全和发展利益,坚持以国防教育法为依据,以弘扬爱国主义为核心,以领导干部、青少年学生和民兵、预备役人员为重点,贴近时代要求,丰富教育内容,创新方法手段,完善制度机制,推进全民普及,不断增强国防教育的主动性、针对性、实效性,为建设和巩固国防奠定坚实思想基础,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精神动力。
《意见》提出,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人们精神文化生活新需求,积极改进和创新国防教育的方法手段,不断增强时代感和吸引力、感染力。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,注重运用互联网、手机等新兴媒体,加强国防教育普及宣传和舆论引导;坚持以群众性活动为载体,吸引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国防教育;依托爱国主义和国防教育场所,开展生动形象的国防教育;采取多种形式,营造有利于开展国防教育的良好社会环境;注重与爱国拥军实践有机结合,引导适龄公民自觉履行兵役义务,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热爱军队、尊重军人,支持部队建设,研究制定并落实优抚安置政策,不断巩固和深化国防教育成果。
《意见》强调,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,必须加强领导,齐抓共管,科学组织,狠抓落实,努力形成党委政府重视、军队密切配合、社会各界支持、全民踊跃参与的良好局面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国防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,各地国防动员委员会应将国防教育纳入国防动员范畴,持之以恒、常抓不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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